更新时间:2022.06.09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需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若男方存在以下情况女方可以在自己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男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4、对方被监
一般不可以。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情况下,女方不能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法律规定,原告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可以起诉的,一方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一方被监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另一方起诉离婚。此外,被告不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
在女方的户籍地起诉离婚是可以的。可以的前提是,提起离婚诉讼的是男方;或者男方不在境内居住,或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或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此时女方可以在自己的户籍地起诉。
女方起诉离婚,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有下列情况的,女方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的居住地起诉: (一)男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二)男方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男方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四)男方被监禁的。
起诉离婚在女方居住地法院可以。离婚案件一般适用一般地域管辖,所以应该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失踪的,则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如起诉离婚的,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准。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管辖法院有: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可以,诉讼离婚的流程有: 一、起诉离婚一方写好离婚起诉书并提交法院。 二、法院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三、调解。一般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对当事人先进行调解,看是否能达成协议。 四、开庭审理。 五、宣判。
如起诉离婚的,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准。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
一般情况下原告就被告原则,但有例外:要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