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0
公安机关作为侦查机关的刑拘留时间最长37天,若还没有被放出来,可能已经批准逮捕,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刑事拘留37天从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送达拘留证,并采取拘留措施之日算起。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最长是三十七天,最迟放人就是第三十七天,拘留从第二天算一天。在这期间不放人的,就会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
刑事拘留,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开始计算: 一、一般情况下应当在3日内提请检查院批捕,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1~3+7=8~10天 二、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检查院应在7日
最长的说是37天,是一种30+7=37的计算结果,其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
行为人在看守所羁押37天(刑事拘留最多应为37天,不会是38天,否则就是超期羁押。当然,如果被逮捕,羁押的时间更长),说明行为人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或者被逮捕)了,但只要没有被法院判决有罪,不存在案底
拘留期超过37天可以释放。刑事拘留最多为37天,超过37天仍不能批准逮捕的,应当解除强制措施。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期限是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提交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
刑拘37天的,公安机关最晚必须在三十七天内通知批捕。否则就会构成超期羁押,属于违法情形。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天到四天。对于流窜作案、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37天后才能申请取保候审,事实上这是一种错误的认知。这里所说的被拘留37天,实际上是指刑事拘留的一般最长期限。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最多拘留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的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但
拘留的时间从被拘留之日起开始计算,从拘留当日到第二天为第一天,以此类推。拘留期间要对被拘留人进行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活动。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两个小时的室外活动时间。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