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参保职工符合申领自然流产、产前检查、分娩等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条件的结算,其发生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费用,低于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的,按实际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费用报销;高于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的,按结算标准报销。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
(一)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二)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1.顺产为270%。2
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可以持规定的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有关山东生育险报销流程的内容 山东生育险报销流程是怎样 一
交一年,1、正常生育的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
浙江省生育险报销标准: 1、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
2017年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所报销费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职工所在单位足额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3、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是,所在单位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其缴费
生育险和生育津贴是否可以一起报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法律明确规定,生育险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已经帮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生育后,应当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报销生育医
生育险双方都能报销。女职工生育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男职工根据自己的生育险,享受陪产假等。男职工报销生育险,不能报销
据情况的不同,需要准备的生育保险报销的材料也是有些不同的。如果是已经分娩了的女性,则需要单位提供《xx市领取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汇总表代收据》以及《xx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而个人则需要准备: 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结婚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