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代位继承仅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指的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继承开始时,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继承人之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制度。所以,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 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
继承顺序和法定继承人范围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中: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
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民法典》在原有代位继承人范围外,又增加了被继承人的兄弟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
代位继承的概念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去世,代位人作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代位继承被代位人的遗产份额。转继承的概念是: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被继承人死亡的,其遗产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取消继承权与放弃继承权的区别: 1、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取得被继承人合法遗产的权利。丧失继承权是继承人有违法行为的,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被剥夺继承权。这种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 2、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产生代位继承,而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所以代继承的应该先于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二顺序代位继承具有如下相关规定: 1、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2、代位财产范围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3、其他规定。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是遗产继承的两种不同方式,不同方式之下,财产的分配方式不同。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所以在顺序上,遗嘱继承优先;如果遗嘱无效,那么按照法定继承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