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嘱继承权不能剥夺。因此,遗嘱必须为这些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里的继承人一般是指未成年人,或者已经成年,但属于法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
遗嘱不可以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继承人的继承权只会因某些原因丧失,个人是无法剥夺的。不过遗嘱可以指定不让谁继承自己的遗产,或者遗产给某一人或某些人、组织、国家继承。
设立遗嘱时,通常不能够剥夺继承权,但是可以在订立遗嘱时将遗产指定不给谁继承;而且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该遗嘱无效。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公民不仅可以通过设定遗嘱的方式改变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而且还可以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把财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法律是禁止以遗嘱方式剥夺其继承权。应当尊重被继承人的
遗嘱不能剥夺以下人的继承权: 1、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想知道遗嘱剥夺代位继承权判决的,遗嘱具有否定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有遗嘱的,遗产先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才按法定继承顺序处理。 所以说,遗嘱不仅可以否定代位继承权,还可以直接否定法定继承权。
遗嘱可以剥夺继承权,但是也存在例外情况。对于缺乏劳动能力的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能剥夺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遗嘱不能剥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且,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则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想把个人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建议通过遗赠的方式处理。如果遗产中还有没被继承的部分,则按法定继承进行。配偶、子女、父母为法定的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
篡改遗嘱的继承人,一般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篡改遗嘱的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这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继承人存在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该继承人就会丧失继承权。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