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
实践中可以参照以下凭证综合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2、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出入证、服务正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
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工伤时,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多种方式。
劳动仲裁对方没钱没财产,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分期付款,当事人故意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没有证据依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并没有因证据不足而剥夺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但不能提供充足的证据,会影响裁判的最终结果。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若是当事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1年未申请劳动仲裁的,对方当事人可以提出时效抗辩的,其仲裁请求将无法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但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若有提供劳动合同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若不能提供劳动合同的,则应要求补正材料。此时,劳动者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一方当事人在有效期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15日内及时的向法院起诉。
劳动者对劳动仲裁决议不服的处理方式:劳动者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超过期限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也是有时效限制的。如果在此期间产生工资争议的,则劳动者最晚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的申请,否则对方会享有抗辩权。
劳动仲裁范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确认劳动关系;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