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
公司解散后资产的分配: 1、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2、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3、对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在我国公司法人对公司应承担下列责任责任: 1、合法经营范围内,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公司与股东高度混同,而股东无法证明不存在混同事实的,应当就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不承担责任; 3、在我国公司法人对公司的其他责任。
股权的分配多数是采用三种分法,第一种,平均分配;第二种,个人说了算;第三种,差异化分配股权。当然,平均分配以及个人独大,这两种都是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股权分配方法。第一种,股权平均分配,这样一个好处就是有福大家一起享,有问题大家一起解决,但是这
公司与公司债务的处理是: 1、公司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债务,如无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应当认定为有效,债务人应当按期履行债务;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债务无效,当事人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分公司的特点如下: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包括在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2、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不是公司,其设立不需要按照公司设立程序设立,只要
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由于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以法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
分公司没有法人。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的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分公司突然解散应当补偿员工经济补偿金。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解散之后会进入清算程序,这时候的公司资产会首先进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然后到职工的基本工资、保险的费用和法定的补偿金,再缴纳公司所欠的税,然后再清偿普通债务人的债务,最后有限责任公司就按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而股份公司就依股东所
公司法人与合伙人的区别: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合伙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公司法人与合伙人的联系是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