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工伤伤残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
申请工伤鉴定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用人单位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
工伤后一般应当由职工所在的单位在三十日内去职工申请工伤鉴定,并向社保行政部门提交单位的营业执照、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诊断证明等材料。若单位不按规定申请的,则职工一方可以准备好申请所需的材料,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单位没有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农民工可以在一年内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而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身份证明;有效的诊断证明等。
1.书面申请。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2.《XX省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1份;3.认定工伤决定书;4.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
工伤鉴定的申请一般应当由用人单位在三十日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如果单位无正当理由没有按时提出申请的,则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的时间内去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判断工伤鉴定标准的如下: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1、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职工需要在伤情治疗相对稳定后,或者在停工留薪期满时,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进行鉴定。 2、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当事人携带完整的病历和医生的诊断证明到司法鉴定中心,由鉴定所的工作人在参阅完整病历后核定伤残级别,然后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并携带诊断证明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做鉴定,最后等待鉴定等级或结论公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