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对使用信用卡而恶意透支者的定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行为人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二)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 (三)透支行为不是善意而是恶意的透支; (四)恶意透支金额应达到“数额
如果信用卡欠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1)超出了透支限额,是否超过透支限额以信用卡帐户余额轧差数是否超过限额为准; (2)在规定期限内未偿还透支款本息而又继续透支的; (3)超限额或超期透支前没有取得发卡行授权的许可,包括逃避授权、伪造授权和骗取授权等情形; (4)透支人主观
1、在司法解释中,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款,二是三个多月没有偿还债务。其中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和其他催款文件,所以排除了没有按还的行为。持卡人未收到相关通知和文件,过了一定
法律依据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9号):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
信用卡具有透支功能,但透支使用不当、数额较大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信用卡持有人在办理、使用信用卡时,应当注意信用卡的透支额度、还款期限、欠款数额以及还款清偿顺序(一般银行在收到还款后先清偿银行费用如手续
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行为人具有不同的主观故意。二者在客观表现上虽然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前者的行为人是为了先用后还,届时将归还透支款和利息;而后者是为了将透支款占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没有
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恶意透支属于违约行为,需依照信用卡领用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但符合一定条件将成立犯罪。《刑法》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透支不还本身就属于违约行为,如果已经超过了一定数额,而且经过银行有效催收后,仍然拒绝还款,当然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可以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恶意透支人,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信用卡诈骗罪包括了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主要是指:信用卡的持
犯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分子,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具体的办理程序如下:由本人或者家属,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办案机关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书后,应在三天内作出决定。如果是人民法院,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