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
有,代位继承可以再转继承。转继承是指如果被继承人死亡,在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死亡了,继承人生前并未表示放弃继承遗产,那么可以将其原来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继承给其他继承人。所以代位继承人如果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可以适用转继承。
法定继承中,如果是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多分遗产;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少分或不分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民死亡后,其家属、亲属等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财产,但并非所有公民的财产都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公民收入、公民住房、储蓄和生活必需品、公民森林、牲畜、家禽、公民文物、
我国法律承认自书遗嘱的效力,但是因为自书遗嘱大多是遗嘱人在非公开场合撰写,难免对其真实性会产生怀疑。因此自书遗嘱要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系真实意思表示; 3、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4、遗嘱人
继承遗产的份额是可以依法进行转让的,需要注意继承权不可以转让。继承权是一种具有人身性的财产权利,具有一定的人生专属性,该权利是不可以转让的,但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所继承到的遗产,可以转让。
在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同时存在时,优先按照遗嘱继承的方式分割遗产。继承的规定: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没有协议,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相关顺序是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继承开始后,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子女一般是有继承权的,但前提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等同。根据规定,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
视情况而定。如果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就没有法定继承权。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就享有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