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遗产继承方式的类别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房屋继承的三种形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继承。当事人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当事人没有遗嘱的,一般通过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时具有继承顺序限制。
过失犯罪百的情形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度害社会的结果,因问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的。 (2)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预见了自己的行专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轻信能够避免,实际上又未属能避免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有以下行为的会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三、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遗产继承在以下情况下丧失: (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二)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三)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四)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五)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的规定有: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况: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恶意磋商是在缺乏订立合同真实意愿情况下以订立合同为名目与他人磋商。其真实目的可能是破坏对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也可能是贻误竞争对手商机等。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会丧失继承权,还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在主观上,继承人存在杀人的故意,不包括过失杀人。在犯罪动机上,不以继承人为了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为前提。其次,故意犯罪的对象必须是被继承人。最后,在客观上实施了杀害行为,只要继承人实施了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犯罪行为,不论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有以下行为的会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三、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权利可以质押,但是应当是法律规定可以质押的权利,具体包括可以依法转让的股权,基金份额,可以转让的专利权,知识产权等,以及现有的和将有的应收账款等。
可以收购股权的情形有: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的,股东大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司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