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婚后下列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下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六)夫妻一
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有: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以下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依法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如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费。
以下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以及双方约定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其他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
不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主要包括: 1、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根据法律规定,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下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如一方的婚前存款、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车辆;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男女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同居财产不是都是共有财产。 首先,需要证明同居的事实,证明存在法律上的同居关系,然后,还需要证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或共同债务的范围,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如果无财产约定的话,主张共同财产的一方必须证明财产是双方共同所有,举证责任非常重
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财产如下: 1、由破产企业占有、使用,且不享有所有权的财产; 2、由破产企业兴办的公益性、福利性设施; 3、其它不归属为破产企业破产财产的情形。 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后,可供债权人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 破产财产由下列
属于婚前财产的,是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归产权人个人所有,不因结婚而改变财产的归属。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
以下财产属于一方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夫妻财产;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