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对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者自伤自残,或者不
保外就医审批程序是: 1、看守所就是否对罪犯提请暂予监外执行进行审议,审议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监狱、看守所内进行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监狱、看守所应当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3、批准机关作出批准
担保人提供担保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因为担保合同的成立并不以债务人知情并同意为要件,即使债务人不同意,保证人依然可以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当债务人不还债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保证合同要求保证人还债。《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
对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者自伤自残,或者不配合治疗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罪犯适用保外就医应当
患有以下疾病的可以保外就医:严重传染病;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各种急、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严重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合并重要脏器功能
保管人的义务主要如下: 1、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 2、亲自保管义务; 3、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 4、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 5、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
保管人的义务有: 1、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 2、个人保管义务; 3、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 4、返还标的物和孳息的义务。 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 1、第三人主张保管物权利的,保管人除依法保全或者执行保管物外,还应当履行将保管物返还寄
保证人应当履行两项义务: (一)对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监督被保证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被保证人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要监督、督促被保证人向执行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批准,监督被保证人在司
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的,应当由罪犯或者罪犯家属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由看守所审查确定。保证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愿意承担保证人义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享有政治权利; 3、有固定的住所和收入,有条件履行保证人义务;
1、按约定承担保证份额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不管担保人是
患有以下疾病可以保外就医:严重传染病;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各种急、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严重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合并重要脏器功能障
保外就医的条件和程序具体如下: 1、身患而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2、罪犯如需保外就医、应由监区讨论通过、报狱政科审查、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罪犯的疾病鉴定由监狱派人带领
1、性质不同。取保候审是在家里接受调查,等待审判。保外就医则在家或医院服刑,记入刑期; 2、适用对象不同。取保候审适用于犯罪嫌疑人,保外就医适用于正在监狱服刑的人; 3、适用条件不同; 4、法律后果不同; 5、保证人的责任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