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工程质量事故鉴定的方法: 1、交由法定部门进行司法鉴定; 2、根据工程合同中约定的鉴定单位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鉴定; 3、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依据有施工验收资料以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定。施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概况、工程验收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报告书、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市政工程基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鉴定资质是监督人员必须具有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工程类执业注册资格,具有三年以上工程质量管理或者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经历,熟悉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质量事故鉴定的方法有: 1、司法鉴定必须交由法定部门进行; 2、当事人如在合同中约定鉴定单位的应从其约定; 3、紧急情况下应及时委托鉴定部门作出鉴定结论。
工程质量鉴定的常见问题如下: 1、模板工程:模板轴线偏位、标高不准、支模过程中出现凸肚、缩颈和翘曲,致砼料浇灌振捣时出现漏浆、跑模、模板拆除后出现蜂窝麻面、孔洞、露筋或几何尺寸超出设计尺寸等。 2、钢筋工程:钢筋规格,布筋间距尺寸与设计图纸
工程质量的定义是建设工程满足业主需要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工程合同约定的特性综合。建设工程是一种特殊的产品,除了具有一般产品共有的质量特性,还应具有适用性、耐久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与环境的协调性。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 3、初次鉴定。 4、补充鉴定。 5、重新鉴定。 6、复核鉴定。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是: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屋面防水工程和屋内防渗漏工程为5年。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时限是: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具体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
工程质量鉴定书的模板需具备以下内容: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名称以及编号; 2、建设工程的验收日期; 3、合同基本情况; 4、合同项目施工情况; 5、执行合同程序及结算情况; 6、存在的问题以及处理方案; 7、工程施工单位的自评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