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1
劳动仲裁要受理以下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仲裁未作出撤销的,一直有效。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违反法定程;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其他。
法院的受理期限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且简易程序可以转化为普通程序。
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当事人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到法律诉讼之间是有时间限制的,具体可分二种情况: 1、如果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的,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2、如果是用人单位认为所作出的终局裁决有法定违法情形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
劳动仲裁委员会要受理下列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申清劳动关系仲裁一般要45日。当事人提交材料后5日内仲裁委立案,给予举证期、答辩期,开庭审理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在45日内结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5日。
劳动仲裁1年有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