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代位继承必须符合的条件: 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
第二顺位没有关于代位继承权的规定,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才可以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代位继承的条件有: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3.被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继承人的
代位继承中的直系血亲包括: 1、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 2、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 3、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4、被继承人养子女的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1.被继承人单独所有的房产,即指公民个人拥有房产的完全产权。 2.共同所有的房产。如夫妻共有房屋、家庭共有房屋。在此情况下,在公民死亡后,先要将该房屋属于共有人的部分刨除,剩下死者所有的部分作为遗产。 3.按份共有的房产。
根据法律规定,可能导致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转继承的法定继承人与直接继承的法定继承人相同,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规定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有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
1、两者适用的条件与时间不同。转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未实际取得遗产前;代位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为被继承人的子或女。 2、两者适用继承的范围不同。转继承既可以发生于法定继承之中,亦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和
代位继承晚辈直系血亲如下: 1、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 2、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 3、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4、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 5、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
对房产继承的规定如下: 1、被继承人对房产由谁继承有立下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 2、继承人如果要放弃继承房产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3、房产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
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继子女在我国法律概念中概称为“非婚生子女”。我国法律对非婚生子女作了特殊规定,只是强调了对非婚生子女的特别保护,而无歧视之意。在我国,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是完全相同的,法律有关父母子女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