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抵押权担保的,在清偿时有优先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即使是享有抵押担保的债权,也应当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以下顺序获得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专用条款; 4、通用条款; 5、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8.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9、工程报价单或者预算书。
如果先成立了质权或者抵押权,然后设立留置权,那么留置权是最优先的。然后看抵押权是否登记,如果登记了,那么在抵押权先设立的情况下抵押权都优先于质权,但是质权的设立在先,那么无论抵押权是否登记,都是质权优先。如果先成立了留置权,那么要看谁设立的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遗嘱的效力优先顺序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是遗嘱人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赠是指遗嘱人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抵押是指财产的占有不转移,不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将该财产折合为货币,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对于保证担保,通常是指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当债务人违约或无力清偿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
1.质权有效设立,抵押权办理了抵押登记,按照公示先后确定清偿顺序;顺序相同,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质权有效设立,抵押权未办理抵押登记,质权优先于抵押权。 3.质权未有效设立,抵押权未办理抵押登记,因此时抵押权已经有效成立,故抵押权优先于质
债权人拍卖债务人有抵押清偿顺序:(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担保合同的解除流程是,解除人通知对方解除事宜,在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或者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在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