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1
正当防卫致人死亡是否会被判处刑罚分两种情况而定: 1、一些特殊的犯罪,例如抢劫,杀人,强奸,爆炸等特定的暴力犯罪,对此类犯罪的防卫,防卫人享有无限防卫权,即采取任何手段制止正在犯罪的犯罪人继续犯罪,对因此造成犯罪人的任何伤害均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致死是否要判刑,要看是否超过了正当防卫的界限,造成发防卫过当。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对于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如果犯罪分子在故意伤害他人的过程中,导致被害人死亡;或者在故意伤害他人过程中,以特别残忍手段导致被害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要对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强奸罪的规定如下: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行为人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如果行为人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
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为了让国家、公共利益、自己或别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2、必须是发生了不法侵害行为。这里的“不法侵害”,是对某种权利或利益的侵害为我国法律所明确禁止; 3、必须是正在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聚众斗殴罪的规定,如果是聚众斗殴,只对聚众斗殴的组织者、领导者、积极参加者,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对聚众斗殴罪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聚众斗殴造成他人死亡的,应该以故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主要从以下四点进行区分: 1、两者危险来源不相同。正当防卫的危险只能是人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不是公民与生俱来、随时可使用的一种权利,只有在公民受到不法侵害时才可以行使;紧急避险的危险除了来自人的不法侵害之外,更多是来自自然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前犯绑架罪致人死亡的情况属于绑架罪的结果加重情形,从重处罚。然而最新的刑法修正案九去掉了这一部分的内容,所以犯绑架罪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则成为了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这种情况在刑法学上称为想象
寻衅滋事罪的结果仅包涵轻伤,因此如果出现致人死亡的结果在法律上就不按照寻衅滋事罪处罚,而是按照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来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的法定情形之一,即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殴打他人形式上也是一种伤害
争取缓刑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防卫过当,即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范围,因而要负刑事责任的情况。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导致重大损害的,要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如果防卫过当,把别人打伤:经鉴定属于轻伤以上的,就要承当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判刑情况,具体如下: 1、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致一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指的是行为人因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 本罪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利,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具体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的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