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范围有: 1、双方同居于1994年之后,双方同居期间共同产生的收入、购置的财产等; 2、双方同居于1994年之前,属于个人财产,但男女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归共同所有的,夫妻在事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益、住房公积金等;
已经抵押的财产如果抵押权人没有行使抵押权,在企业宣告破产之后属于破产财产,但是该抵押财产的抵押权人还是对该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可以对该财产优先受偿。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下列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下财产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1、一方的婚前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住房公积金、投资收益等; 2、双方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后共同财产; 3、属于婚前财产的其他财产。
以下财产属于一方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夫妻财产;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除上述法
抵押财产属于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是债务人宣告破产后按照破产程序可供债权人实际分配的债务人所有的财产。抵押财产是指抵押人用以设定抵押权的财产,债务人破产的,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范围指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明确表明归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1063条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这里强调一下,如果没有明确
如下财产认定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