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非法集资罪的新规定有以下几点: 一是调整了集资诈骗罪主刑的结构,将本罪的主刑从“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修改为“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二是删除了“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定罪情节,虽然减少了定罪档
对于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罪的相关案件进行刑事立案的标准如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
非法集资的标准: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
新刑法非法集资罪解释有关非法集资的量刑标准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节来判断:集资的金额、受害者的人数、能够返还的资金和财产的数额,还有其他的刑法规定的从重从轻或者减刑的情节,并参照最高院的量刑意见来判定。
非法集资在社会中总是有受害者的原因是因为罪犯的手法在经过揭穿之后又会有升级的事态,所以让那些没有防备的老百姓没有办法及时辨别出而被欺骗,而最新的集资手法基本上就是用赚钱的名义来要求老百姓自主将钱财交给
非法集资从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看,从属于主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看,起次要或辅助作用。 《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
集资诈骗罪的罪与非罪主要体现在集资诈骗罪要求有非法占有目的,否则不构成该罪;集资诈骗罪要求达到数额较大,否则不构成该罪;集资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集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我国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从而扰乱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对公私财产所有权进行侵犯,并且是数额较大的行为。犯罪的主体不仅是具有刑事责任的自然人还可以是单位。在现代的社会中
我国没有非法集资罪,但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嫌疑人在实施了某种违法犯罪行为之后,是否应被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要看是否符合立案标准。涉嫌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实施了以下5个行为其中之一,符合立案标准,侦查机关应该对其进
一般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国家相关金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含个人和单位)吸取资金的行为,且又同时具有如下情况的,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 1、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借以经营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