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如果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那么这个时候要约就不能撤销。
要约在生效之前可以撤回。即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的通知需要在该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才算是撤回。如果受要约人已经接收到了的,则不可以撤回。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之前,要约人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为了尊重要约人的意志和保护要约人的利益,只要要约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就可产生撤回的效力。
要约既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之后但在发生法律效力以前,要约人欲使该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作出的意思表示。撤回要约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不同于事实行为。要约作为一种缔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内容的拘束。要约发出后,非依法律规定
不得撤销的要约是: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等情形下,要约不可撤销。
发出的要约一般可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作为一种缔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内容的拘束。要约发出后,非依法律规定或受要约人的
要约是可以撤回和撤销的,但是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得撤销。
要约到达后如果受要约人还未作出承诺的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或者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到达后,受要约人还未作出承诺的,要约可以撤销。
合同要约发出后一般可以撤销,但是有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情形要约不能撤销。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
要约如果以对话方式作出的,相对人知道其内容的时候生效。如果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到达相对人的时候生效。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可以作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