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按照面积和产权补偿,具体根据当地政策而定。房屋拆迁以房产证记载的产权面积和国土部门测绘数据为基础,依法支付拆迁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
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补偿内容订立的协议。协议应写明双方法律责任主体的基本信息;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具体位置等主要条款;违约责任、履行程序的约定等。
以下是商丘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对商丘房屋征收和不常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为加强市人民政府对区人民政府房屋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
店铺所有权人和承租人都应当获得补偿,所有权人的补偿包括对商铺估价补偿,商铺出租的租金损失的补偿。 商铺承租人的补偿包括: 1、店面装修的补偿; 2、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3、货物出清损失的补偿; 4、
市、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征收补偿是包含空地面积的,因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自愿进行交易
被征收人一般通过政府在征收范围内发布的公告,知悉房屋征收决定。县级、市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拆迁决定后,必须在征收范围内及时发布公告,公告的内容应包括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被征收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其他征收相关事项。 政府在张贴公告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流程为: 1、发布计划征地的公告; 2、意见征集,主要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民的意见; 3、地籍调查以及地上附着物登记; 4、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进行上报审批; 5、发布征收土地的公告,一般市或县政府在收到征地批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