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行使撤销权的规定如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可以在合同被追认前行使撤销权。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可以在合同被追认前行使撤销权; 2、因重大误解,合同一方明显不公平,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 1、合同存在可撤销情形,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 2、撤销权在法定的行使期限内。 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五年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企业破产,管理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 (一)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二)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 (三)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存在有基于被撤销行为而实际获益的人。
合同撤销后的法律后果有: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合同双方或一方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消费权益受到侵害申报的范围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以及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资料,与经营者发生争议的申诉或对经济活动中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
(一)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未达到受要约人之前,宣告取消要约。 根据要约的形式约束力,任何一项要约都是可以撤回的,只要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便能产生撤回的效力,视为要约人未发出要约。 (二)要约的撤
可以。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可以以起诉的方式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其必须以原告的身份起诉,因此,第三人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特别是原告资格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19条是起诉实质要件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之一就是原告是与本
存款赠与撤销权是赠与人依法享有的,就其赠与行为反悔的权利,行使条件是: 1、权利转移之前,可以任意撤销; 2、权利转移之后,条件为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及近亲属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行为; 3、其他行使条件。
乘人之危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是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三人如果是善意的,其撤销权是有效的。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权代理人实施了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经法定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追认前,善意的第三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
有权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人只能是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人。这是由于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受胁迫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不能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意愿,婚姻关系违背受胁迫方的意志。为了贯彻执行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受胁迫方能充分地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