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一)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未达到受要约人之前,宣告取消要约。根据要约的形式约束力,任何一项要约都是可以撤回的,只要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便能产生撤回的效力,视为要约人未发出要约。 (二)要约的撤销
(一)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未达到受要约人之前,宣告取消要约。根据要约的形式约束力,任何一项要约都是可以撤回的,只要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便能产生撤回的效力,视为要约人未发出要约。 (二)要约的撤销
民法典中规定的债权人的撤销权属于形成权,形成权是指依照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行为的权利,其单方意思表示可以改变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属于形成权。
撤诉后,如果纠纷还没有解决,可以再次起诉。起诉没有时间间隔限制,即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即可以再次起诉。但是,对于离婚案件,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起诉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合同撤销权和解除权的区别: 1、从发生原因来看,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而解除的原因可以是当事人约定的; 2、从适用范围来看,撤销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场合;而解除仅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
赠予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 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需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
企业破产,管理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 (一)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二)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 (三)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存在有基于被撤销行为而实际获益的人。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应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破产撤销权的构成要素如下: 1、能够撤销的行为必须对债权人的利益有害; 2、能够撤销的行为,必须是破产程序开始前临界期间发生的有害行为; 3、能够撤销的行为,必须有基于被撤销行为实际受益的人; 4、能够撤销的行为,就无偿行为而言,破产债务人
合同撤销权的法律性质如下: 1、撤销权是基于债权的一种固有的法定权能; 2、撤销权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 3、撤销权是债权人以自己名义行使的实体权利。
破产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 1、能够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2、能够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 3、能够撤销的行为,必须存在有基于被撤销行为而实际获益的人。
行使撤销权的适用范围为: 1、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2、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