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代继承和转继承区别具体如下: (1)继承人死亡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同时死亡,转继承是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子女直接对遗产的分割,转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的遗产进行
继子女不能代位继承。因为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而继子女是基于姻亲关系而来的法律拟制血亲关系,并不在直系血亲的范围之内。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由于父或母再婚而形成的姻亲关系,
丧偶儿媳享有的继承权不属于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能是已去世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
第一顺位继承人儿子有代位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
第二顺位的继承人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的条件是: 1,在没有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而法定第二序位继承人又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其子女有权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2,但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行使,代位继承人的子女,无
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为被代位人属于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被继承人的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被代位人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完全适用被代位人时的继承规则,所以代位继承人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二顺位继承人有代位继承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二顺位继承人可以代位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的还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那么继承人的遗产会让被继承人的孩子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孩子代位继承的份额跟父母本身继承份额是一样的,所以
代位继承一般不能适用遗嘱继承。代位继承仅限于法定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其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其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转继承中包含有代位继承。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表明转继承中不可以有代位继承。并且,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健在的所有合法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发生转继承,遗产分割前,被转继承人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由他的合法继承人取得,并开始代位继承。故可判
代位继承人死亡后,代为继承人生前继承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依法继承。代位继承人的子女无权继承代位继承人的份额,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