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7
1、依法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 (xxxx)鲁xxxx民初123号民事裁定书; 2、裁定指令xx市xx区人民法院进行实体审理; 3、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 1、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有仲裁协议的; 7、属于劳动争议的; 8、离婚及收
《民诉法》规定二审各种情形下的裁定: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
驳回起诉裁定的上诉请求可以表述为:要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审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并依法批准上诉人的原审诉讼请求。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程序法》的规定拒绝原告起诉的司法行为。驳回起诉需要解决的是立案受理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
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2、适用法律不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主要适用的是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以适用程序法,也可以适用实体法;3、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驳回
出了裁定书不能上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判决就已经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再上诉。如果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那么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需要从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