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试用期与非试用期一样,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试用期内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经济补偿作为赔偿。试用期内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1、在试用期中,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被辞退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
按照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员工在试用期被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多余的补偿金。但如果劳动者符合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法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应该根据本条款向试用期员工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即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无过错性辞退,有补偿;被过错性辞退,无补偿也无赔偿;被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则有赔偿,赔偿金是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计算的。
试用期辞退,如果是因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辞退的,是没有赔偿的。但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而被辞退的,是可以获得补偿的。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不满六个月的,可获得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要求单位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单位。比如:单位发现员工提供的学历证书存在伪造、提供的身份证明虚假等。如果仅仅是认为该员工工作能力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第39条和40条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非过失性辞退,即本人不具有重大过失的,会有补偿。补偿标准是劳动者每在用人单位工作一年,就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但如果是被过失性辞退的,则无补偿。
试用期被辞退,除以下情况外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无过错性辞退,有补偿。补偿标准是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每届满一年,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是被过错性辞退的,则没有补偿;如果是被违法辞退的,则可按补偿标准的二倍获得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