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以下权利,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修改权、发表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摄制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署名权、汇编权、翻译权、广播权等。
以下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受著作权法保护: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的限制: 一、时间限制; 二、表达方式的限制; 三、保护范围的限制。软件著作权的限制: 一、时间限制的; 二、著作权人不得损害公众的利益,违反其他的法律。
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有这些: 1、以物质形式再现原作品的复制权。如视觉复制、听觉复制、视听综合复制、触觉复制等; 2、以及任何别的视觉人员直接或通过机械设备感知的复制,主要包括印刷、复制、影印、录像、录音、灌制唱片、电影电视考贝、盲文图书复制、立体艺
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作出限制的种类有: 1、出于个人学习、为研究、欣赏,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报道新闻等目的,使用或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 3、对著作权限制的其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它保护的对象是作品,作品一经产生即享有著作权。著作权包括人格权和财产权,著作权人格权不同于其他的权利,它具有专属性,通常只属于作者,在某些特别情况下属于法人单位。
软件著作权可以有多个作者。软件著作权人数不作具体限制,不存在固定人数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自然人可以通过创作、合同约定转让、继承、受让等方式取得著作权。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因此,在体现了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受委托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应当通过双方合同约定
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是:文字作品、口头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还有艺术、建筑和摄影作品。一些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以及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也受著作权法保护。根据《中华人
以下属于侵犯著作权法的行为: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等行为。
著作权法保护作品范围有国内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按照作者所在国家或者经常居住地国与国内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与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国内出版。未与国内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