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公司章程可以自己写。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中不可约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
制定公司章程时有如下主要内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等; (二)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 (三)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法》有关公司章程的规定有: 1、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2、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等事项; 3、其他法律规定。
分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也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分公司没有章程。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地位,分公司的资金、业务等都受总公司的控制。总公司有公司章程,而分公司没有公司章程,只需要依法申领营业执照。
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 1、有限公司名称和营业地址、营业范围; 2、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各股东的认缴出资; 3、各股东的基本信息; 4、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5、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6、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组织及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应当具备的条件。公司章程的制定即成为公司成立的必经程序,公司章程即是公司应当具备的法律文件。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公司成立伊始,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股东在
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制定。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采用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后,还应当经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股份公司公司章程如下: 1、绝对必须记载的事项,包括公司的名称和住所、公司的经营范围等,这些事项必须记载于公司章程之中,若有缺少,则章程不发生法律效力,公司也因不合法定程序而无法登记注册。绝对必要记载的事项有: (1)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
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的总经理职权有: 1、在董事会的授权下,执行董事会的战略决策; 2、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的经营管理; 3、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对外签订合同和处理业务等。
公司章程可以从以下几个面来约定总经理职权: 1、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3、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等职权; 4、在董事会的授权下,执行董事会的战略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