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9
未立立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是不可以接受遗赠的。根据相关规定,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且遗嘱应当能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没定力遗嘱,则无法证明遗嘱人具有处分
遗嘱继承是可以转继承的,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和遗赠。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中是有转继承的,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和遗赠。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人死亡,不可代位继承。法律规定,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中。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遗嘱中可以注明不让谁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顺序是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不属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是两种不同的继承方式,不是包含关系是平行的关系。有遗嘱的应该先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才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该效力优先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为部分遗产设立遗嘱时,遗嘱部分的遗产优先继承,剩余部分遗产开启法定继承;二是被继承人有未清偿的税务及债务时,优先使用法定继承部分清偿债务。
有遗嘱时应按遗嘱继承。除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应当依法继承: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遗赠人放弃遗赠;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人先死亡; 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开始后,按照
适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这就是转继承。转继承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转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正确的。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遗产继承前,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