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领结婚证所需证件如下: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的证件:父母的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儿医院的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的户口簿,携带这些资料去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上户口就可以了。
一、父母户口薄 二、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 三、出生医学证明。 四、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厦门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
新生儿入户口必须准备的证件如下: 1、婴儿出生医疗机构所开具《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新生儿入户口必须准备的其他法定证件。
我国的户口管理条例对新生婴儿上户口时需要的材料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新生婴儿落户随父随母的自愿原则可知,新生婴儿既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一般情况下,新生婴儿在上户口时通常需要以下的材料:新生婴儿父母的结婚证、新生婴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
刚出生的婴儿上户口需要的证件: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 4、凡是婚内新生儿申报户口超过出生时间一年的,除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婴儿母亲生产时所在医院分娩证明或者病例档案复印件。
新生儿入户口需要如下证件: 1、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证件。一般包括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若申请人为夫妻的,还应当出具本人结婚证; 2、医学出生证明; 3、需要的其他证件。
新生儿落户口需要的证件: 1、婴儿出生医院开具《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1、监护人(或少儿)登录市社保局网站“少儿医疗保险网上申报系统”填写参保信息,打印出登记表; 2、参保人向居住地的社保机构提交申报材料,由社保机构受理申报材料,即进入审核程序; 3、到指定银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将收到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转用凭证
申办新生儿医保材料: 1、经办人身份证 2、监护人身份证 3、少儿(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 4、少儿户口本 5、监护人在本市开立的银行活期储蓄账户
办理新生儿入户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2、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原件、复印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凡是婚内新生儿申报户口超过出生时间1年的,除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婴儿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