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新生儿入户口需要的证件: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一、新生儿办出生证明需要以下证件: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 2、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原件。 3、保健手册回执单。 4、母亲出院结账单。 5、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父母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7、生育证(准
办理新生儿出生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1、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2、该婴儿与其父母亲自关系的旁证,具有鉴定资格的相关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助产机构出具分娩证明,并有接生人员签字和助产机构公章,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
新生儿入户口需要的证件包括结婚证、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以及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根据《户口登记条例》之规定,新生儿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带齐上述材料,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入户。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
领养孤儿需要以下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三)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四)年满三十周岁。且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
以下证件是夫妻领取结婚证时需要提交的:当事人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外国人还需要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
办理时须提供参保婴儿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信息页)、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监护人代办的另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给子女上户口,需要的证明材料如下: (1)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2)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3)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非婚生婴儿随父或随母在本市申报出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的证件有: 1、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2、婴儿出生的医院开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对于婚生的新生儿上户口需要以下证件:父母的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户口薄和身份证。如果是非婚生的新生儿上户口则需要新生儿的父亲或者母亲提供新生儿申报本市常住户口的书面申请、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父亲或母亲的户口薄和身份证等证件。非婚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以下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3、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4、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