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8
用人单位私自解除或者终止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即辞退在孕期的女职工,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该女职工想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继续履行。如果该女职工没有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孕妇被辞退,孕妇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公司解散,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孕妇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在资产清算时,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破产财产优先清偿。
公司集体解散孕妇有赔偿金。公司集体解散的,所有的员工都有赔偿金,但是对于这部分的赔偿,需要职工在公司破产重整的时候进行申报,然后在清算的时候,依法进行赔偿。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利
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流程如下: 1、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2、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清理合伙企业财产; 3、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4、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5、编制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1、外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做出关于同意外商投资企业解散的决议。 2、外资企业向主管商务部门申请解散和终止外商投资企业。主管商务部门应在受理外商投资企业递交的有关申请文件之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决定。 3、自主管商务部门批准外商投资企业解散。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后有剩余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企业解散对员工补偿的规定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若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若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孕期公司解散一般是不可以据此申请赔偿的,但可以申请公司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工资、生育医疗费用及有关福利待遇等费用应当计算至哺乳期满。经济补偿按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公司辞退孕妇,如果采用无过错性辞退的方式,属于违法辞退,需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孕妇,即孕妇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公司要向其支付二个月的工资;如果依法采取过错性辞退的方式,则无需支付赔偿或者补偿。
孕妇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数额。在员工怀孕期间因企业经营不善而倒闭,由企业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对员工的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的赔付项目规定的不是很明确。孕期和哺乳期期间的赔付的具体数额,由公司和当事人具体协商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