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是: 1、行政强制措施是对权利的一种临时限制,行政处罚是对权利的最终处分; 2、行政强制措施不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 3、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中间行为,行政处罚是一种最终行政行为。
管制是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 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
我国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种类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财物;扣押财物;冻结行政相对人的存款、汇款;以及其他的行政强制措施。上述措施主要可以分为对人身自由的暂时性限制和对财物的暂时性控制。
先行拘留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先行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当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特定情形,即公安机对于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以及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的或满足其他法定情形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措施先行
行政强制措施不可以委托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
行政强制措施可以进行复议。行为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复议。
目前法律没有规定行政强制措施需要进行听证,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对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
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因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或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满12分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1)扣留车辆; (2)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3)拖移机动车; (4)收缴非法装置; (5)检验体内酒
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因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或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满12分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1)扣留车辆; (2)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3)拖移机动车; (4)收缴非法装置; (5)检验体内酒
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法规、规章等均不得设定。但该法中没有对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期限、情形和条件做出一般性规定,这些内容主要体现在其它法律中。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
1、拘传。 2、取保候审。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或妨害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3、监视居住。 4、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
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这五种措施是依照强制力度由轻到重的顺序依次排序的。 拘传: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取保候审:是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