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1994年以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共同生活但没有结婚证,是同居关系,同居跟结婚不一样。 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的,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在同居
没有事实婚姻。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
婚姻合约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事由就有法律效力。婚姻合约属于合同的一种形式,只要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并且没有法定的无效事由,就会发生法律效力。法定无效事由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事实婚姻不能公证。 事实婚姻关系不属于可以公证的事项,所以是不能办理公证的。 要想事实婚姻合法,当事人可以携带相关的资料,到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
【法律意见】 根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
近亲结婚不具有法律效力。近亲结婚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属于近亲关系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准予登记的,如果隐瞒事实骗取了登记,法院也有权撤销该婚姻。
关于你提出的事实婚姻怎么没有结婚证的问题是这样的,这种情况并不属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
目前法律是不承认事实婚姻的。现行法律是不认可事实婚姻的,因为民法典中是没有关于事实婚姻的相关的规定的,只是司法实践中还会出现事实婚姻,对于民法典之前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现行法律是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同居的一方已经
夫妻为购房假离婚没有法律效力。因为当事人夫妻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都有表示自己意思的自由,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无论他们离婚的动机是为了买房还是其他,只要双方自愿到民政局按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办理离婚
在我国,婚前协议主要是指男女双方在正式缔结婚姻之前,就婚后生活的具体内容签订的一定协议。因此,婚前协议的订立主要是为了正式缔结婚姻,内容也是围绕着婚后生活来约定。换句话说,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的话,婚前协议当然不能生效。因为婚前协议是向后发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