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女方支付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标准一般可以提高到百分之五十。如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标准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孩子,能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如果孩子满了十八周岁之后,仍然不能独立生活,那么不直接抚养方仍有继续支付孩子
离婚之后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可以双方协商约定,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抚养费的数额要根据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孩子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支付方有能力的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所有的抚养费。
离婚后前夫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办法: 1、先与对方协商,在对方有足够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可要求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2、双方同意离婚的,一方有经济能力但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3、双方诉讼离婚的,一
离婚案件需要调解,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在离婚诉讼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XX市XX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XX)X民初字第XXXXX号原告:X某某,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XX区XXX小区X号楼X单元XX室。委托代理人:XXX、XXX,XX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X某某,女,19
做销售的情况下,离婚抚养费仍然需按照定期给付的方式支付,如果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义务,给付方式与父母的职业并无必然联系。
诉讼离婚先调解,对离婚当事人进行调解,也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一方面,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而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另一方面,所达成的协议内容必须是经说服教育并由当事人民主协商的结果。
起诉离婚的调节时间: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中,诉前调解,庭前调解,诉中调解。 调解的结果有: 1、双方互谅互让,重归于好。 2、双方达成全面的离婚协议,包括双方同意离婚,妥善安排子女今后的生活、合理分割财产等。 3、调解无效,包括双方就是否离婚
双方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具有法律效力,男方不愿按照协议承担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离婚庭前调解不去可以,离婚庭前调解不去意味着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法院需及时作出判决。调解应当是出于当事人的自愿,这代表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拒绝调解的权利。
法院必须要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之后需要继续审理,并且经调解无效的婚姻,而夫妻感情也已经破裂的,应当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