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精神病人监护权纠纷可以采取下列办法解决: 1、由当事人先行协商;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3、法院受理后,符合撤销监护关系条件的,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应当在以下情形中进行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果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合理的监护精神病人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变更监护。
根据法律规定,配偶是精神病的可以诉讼离婚。如果配偶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可以在精神正常时自己参加离婚诉讼;如果配偶是完全精神病人,需要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离婚诉讼。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确定方式:一般按照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和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顺序确定。
精神病人离婚具有下列相关情况: 1、当事人患有精神疾病导致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未导致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离婚的; 2、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疾病而导致离婚的; 3、精神病人离婚的其他情况。
精神病监护人不管,其他的监护人可以要求变更监护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按照普通程序审理;也可要求变更监护关系,按照特别程序审理;如果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一般由配偶、父母、子女或其他近亲属担任。精神病人监护人的设定也包括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 法律对于近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设有一定顺序。对于未成年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一顺序,兄姐为第二顺序,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为第三
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之前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谁担任: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组织和个人愿意的,必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有一个,家属可以自行推选。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一般说来,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年龄越小(或精神病人病情越重),对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