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 商标权包含的权利有: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备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
注册商标权利人的义务是: 1、使用商标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2、转让或许可使用该商标的,应当与另一方订立书面协议; 3、商标在核准注册后一定期限内必须使用,否则将丧失商标权; 4、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其他义务。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注册人拥有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
取得商标专有权有两种方式: 1、注册商标权的原始取得可以通过注册或者使用取得。 2、通过转让取得注册商标,可以通过合同转让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批准的注册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认证商
注册商标专用权登记有以下程序:提出申请、缴纳费用、审查、初步审定公告、准予注册、公告等。且前述所称的“审查”时间期限一般为九个月,“初步审定公告”时间期限为三个月。
商标权是一个集合概念,它的权利内容包括商标所有权和与之相联系的商标专用权、商标禁用权、商标续展权、商标转让权、商标许可使用权和商标诉讼权等多项权利。而商标专用权只是商标权的一部分。
商标权与商标专用权有如下区别: 1、含义有区别,商标权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商标专用权指由法律授予商标权人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排他性权利; 2、范围有区别,商标权包括所有权、专用权、禁用权、续展权、转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经过法定的程序让普通商标成为注册商标后,商标所有人一般就会成为商标权人。商标权人的权利主要有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许可权、转让权等内容。
办理商标异议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经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使用了商标法禁用的标志。 2、经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28条的规定,侵犯他人在先商标权,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或经初步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