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公房承租人死亡确定承继人应当由生前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继续租赁,并与出租人办理续租手续,变更承租人;或由生前未与承租人共同生活的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与出租人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应注意的问题有: (1)应区别被继承人的债务与其家庭共同债务。 (2)应区别被继承人的债务与以被继承人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 (3)应区别被继承人债务与继承费用,继承费用应当从遗产中支付,而不属于被继承人债务。 (4)被继承
公房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局面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
债务人死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于继承人放弃继承,所以继承人和债务人没有关系,债务人的遗产应优先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的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继承人对不能还的部分也没有责任,如果继承人愿意清偿的,可以清偿。 如果债务人所欠债务有担保人的,遗产不
债务人死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处理为可以用被继承人的遗产优先偿还债务,若是不够偿还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债务人死亡的继承人承担的责任规定为,继承人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人的债务偿还责任,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也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公房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局面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
债务人死亡继承人不一定需要承担责任,对此法律有以下规定: 一、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债务人遗产的,就不需要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二、如果继承人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的,则需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一、债务人死亡后继承人如何承担责任 债务人死亡的,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
债务人死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于继承人放弃继承,所以继承人和债务人没有关系,债务人的遗产应优先偿还债务。 如果债务人的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继承人对不能还的部分也没有责任,如果继承人愿意清偿的,可以清偿。 如果债务人所欠债务有担保人的,遗产
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税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继承人在清偿被继承人的消极遗产时,只能以被继承人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即继承人承担清偿被继承人的消极遗产的责任范围,采取的是以其所接受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的限定继承原则。对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哪部
被继承人债务范围如下: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无因
债务人死亡无继承人,如果债务人有遗产的,应当以遗产清偿债务。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首先应当用来支付为丧葬死者所花掉的必要的费用,清偿死者生前欠下的债务,给予对死者生前尽过一定照料责任的人以适当补偿。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