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以下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就离婚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离婚的。
如下情况不能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已经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孕育子女的; 2、已过法定诉讼时效三年,请求返还彩礼,而另一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 3、不能返还彩礼的其他情况。
《民法典》规定原则上是不用返还彩礼的,可以返还彩礼的情况有三种,一种是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剩下两种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应当返还彩礼。
能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有: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在一起生活的;男方婚前购买彩礼并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后两种情况必须是以离婚作为前提。
彩礼属于附撤销条件的赠与合同,一般来说,要求返还彩礼,必须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是虽然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如果既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且又共同生活,但能够证明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其
以下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 1、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适用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彩礼的返还范围以及情形 彩礼作为民间习俗,给付彩礼的行为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行为,而不是一般的无偿赠与。如果结婚不成,赠与行为则失去法律效力,彩礼应该返还给赠与人。如果结婚之前的确从彩礼中有合理的支出,也应该酌情返还。
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只要当事人双方满足下列条件,彩礼就可以返还: (一)当事人双方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二)不归还彩礼会导致离婚后男方生活困难的。 (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 其中第二项和第三项要回彩礼的行为必
不返还彩礼的情况如下:双方领取结婚证并且共同居住时间较长的,一般不予返还彩礼。同时需要衡量离婚起诉的原因,双方的过错,结婚时间长短等综合因素判断是否应当适当返还部分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正常情况下,结婚后又离婚是不需要返还彩礼的。但是离婚时如果男方家庭由于彩礼欠下巨款导致生活困难返还部分或全部彩礼。法院在实践中还会综合各方面的因素考量作出裁判,如参考双方家庭的经济状况、婚姻存续时间子女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