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3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
职工在患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其他。
患病职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用人单位不得与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职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
关于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
患病解除劳动关系也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对待的,也需要看员工感染的是属于什么病。如果说是属于一些传染性较强的病的话,说起来用人单位是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但是如果是属于工伤或者是其他情况的话,在员工
职工患重大疾病无法上班解除劳动合同的,可参考《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认定标准为: 1、女职工处于怀孕期、产期、哺乳期时,用人单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本单位患上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3、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
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以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只要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预告解除;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
解除劳动关系方式,具体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