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放弃继承权须以法定方式作出,在诉讼前放弃的,须以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为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的,继承人在笔录中签名,该放弃也有效。
首先,必须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再者,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比如,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履行
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的情况下,遗产的处理方式是:如果法定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的,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的顺序处理,如果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按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的顺序处理。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
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打印。根据法律规定,放弃继承权声明的标题和正文部分可以打印,签字、日期部分必须手写。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继承人继承遗产。
首先,如果存在有法律效力的遗嘱,那么要按照遗嘱内容进行遗产继承。 其次,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顺序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子女死亡后,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
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放弃继承权的决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效: (一
放弃继承权的注意事项是: 1、放弃继承的时间应当为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 2、放弃继承只能以书面形式作出,若以口头形式做出的,视为接受继承; 3、放弃继承无任何附加条件。
放弃继承权生效的条件是:继承人出于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有合法的继承权;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放弃继承书上签字的。
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申请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向其住所地或者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