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9
1、农村宅基地拆迁的补偿方式主要有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以及其它方式。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
关于农村批宅基地条件,各省市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一般情形,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 1、原本的宅基地灭失或者因分户,宅基地未达到限额标准; 2、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农村宅基地纠纷: 1、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3、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4、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
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新政如下: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防止犯颠覆性错误。
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可以的,但有很多的限制买卖的条件,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1、已经得到本村的村民委员会同意,并最后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2、转让人和受让人都是同一个村的村民; 3、受让人确实没有宅基地,申请符合宅基地规定的条件; 4、宅基地使
宅基地所有权是国家的,是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可以继承。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分配,是不能继承宅基地的。
国家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登记不收费,任何部门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费用,如果遇到相关人员要求交纳费用,应询问其缘由,也可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赠与农村宅基地的法定条件是: 农村宅基地只能赠与宅基地的使用权; 赠与双方要签订书面赠与协议; 赠与双方均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受赠人名下没有其它宅基地; 已经确权登记的宅基地需要双方完成过户登记,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由双方完成交接。
1、农村的宅基地产权属于村集体,由村集体向村里的村民分配,村民们在宅基地上盖房子; 2、我国现行的农村房屋征收,实行的是房地一体化的政策,房子和宅基地是一体的,所以农村补偿了房子一般就不会再补偿宅基地。
如果没有超出允许的宅基地范围,一般不会算作违建。 农村宅基地的违建判断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建筑面积是否超标、一个是建设行为是否符合规范。农村宅基地房屋建设厕所属于住宅房屋的附属设施,只要有合法手续办理的建设许可,厕所自然也是属于住宅房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