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检察院一般在收到案件后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5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处罚,符合速裁
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是合理的,但是必须是辩护人的身份才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作为辩护人的,经过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与辩护律师相比,被限制了许多条件。如果仅是家属身份,是不可以会见的。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1、贪污案 2、挪用公款案 3、受贿案 4、单位受贿案 5、行贿案 6、对单位行贿案 7、介绍贿赂案 8、单位行贿案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10、隐瞒境外存款案 11、私分国有资产案 12、私分罚没财物案。 (二)
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如下: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
情节轻微检察院不批捕是合法的,就是说其犯罪轻微达不到处罚标准,不予刑事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可以报警处理。捏造、诽谤侮辱人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普通的辱骂不构成违法行为,如果达到了侮辱和诽谤的程度,会违反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检察院能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案件。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
撤案不会有案底。撤案,说明法院并没有对行为人实行刑事审判,也没有作出有罪判决。所以行为人不会有案底。但是不能保证公安机关,不会作记录。治安管理作出的警告、拘留和罚款是不会留下记录的,只有刑事处罚才会记录在档案中。行为人是无法消除已经被记录在
案件到检察院不能见到人。案件移交检察院,家属依旧是不能见到嫌疑人的,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一般是无法再取保候审的。如果有委托律师介入,律师可以前往检察院阅卷,了解案情,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