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婚前买的房,在一般情况下都不能纳入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以及第1063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一方个人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换句话说,一般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需要按照财产的具体性质来作出判断: 1、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可以先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夫妻没有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对夫妻的婚姻关系进行处理即可,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双方本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
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不能协商,或者未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关于分割,有协议的当然是从协议。但是没有协议的,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
赠与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根据,房产所有权的取得的时间来作出判断。首先,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受赠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了只赠与给夫妻之间的其中一方的话,这项财产就应当
婚后买的房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是以下情形的,那么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1)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2)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的名下
婚前财产再婚后属于个人财产,并不能纳入共同财产的部分。无论是第一次结婚还是第二次结婚,只要双方登记结婚,就意味着双方共同财产的结合。但是,对于一方在第二次登记结婚之前获得的财产,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和享有。区别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关键,就在于
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变得规定,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根据当事人双方的个人意愿进行,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的方案;如果无法协商统一的,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分割。在多数情况下,法院会依照平等分割的原则进行,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平分共同
离婚前多久转移财产,都不合法。婚内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都是违法的。因为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都具有处分权,如果一方私自转移财产,那么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追回该部分财产。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双方再婚之后想要离婚的话,还会涉及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这时候,就要按照双方选择的离婚方式的不同,做出不一样的区分。对于选择登记离婚的男女双方,财产的分割问题就要按照双方达成的离婚书面协议来执行。离婚书面协议是双方出于自愿签订的协议,具体的份
财产是婚前财产,不进行分割,仍然归一方所有。婚前财产就是指的在结婚之前夫妻双方各自已经合法取得的财产,包括不动产,动产或者是有形,无形的财产。个人的婚前财产,即使结婚了,这些财产也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发生所有权的转变,因此还是属于个人所有,在
再婚形成的夫妻关系与普通婚姻关系相同,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其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转化为双方共同财产,婚后共同生活中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对于再婚夫妻财产的继承,有血缘关系的父母与子女之间按照法定第一继承顺序继承,无血缘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