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债务人适用抗辩权的情形有: 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先诉抗辩权、合同撤销的抗辩权、债权已履行完毕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权利让与后,债务人还可能因某项事实产生新的抗辩权
债务人适用抗辩权的情形有: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先诉抗辩权、合同撤销抗辩权;债权已履行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利转让后,债务人也可能因事实产生新的抗辩权;例如,在附解
法律规定的债务人抗辩权包括以下内容: 1、抗辩权,即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2、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次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受到影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必要
此权利为合同应有之效力,如保证期限未至之抗辩、保证合同不成立或无效之抗辩、保证合同诉讼时效届满之抗辩等。
债务加入中第三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1、第三人债务承担抗辩权何时成立。 2、第三人能否以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事由主张抗辩。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得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得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的权利。 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
债权转让一般指的是涉及的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一部分的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债权转让一般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如果是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中的新的债权人,因此原合同中的债权
债权人要回欠款的方法如下: 1、和解法。当事人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者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问题; 2、调解法。可以寻求当地调解机构,对双方的问题进行调解; 3、仲裁法。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
债权债务相互抵销,需要同时具备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债权人和债务人互相负担债务。意思就是,债权人欠了债务人钱,与此同时债务人也欠了债权人的钱。并且,这两个债权债务关系必须都是合法的,只要有其中一个债务不合法,就不能主张抵销; 第二,相互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