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9
债权人到债务人家里、单位、公司、交通工具上、或其它场所主张债权(摧款),本身是允许行为、合法行为、也是讨债中实现债权的有效行为。但是在行为过程中要严格把握行为分寸(度)问题,如果行为过程中不能把握好度则有可能产生不当、过错、侵权、侵害行为,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如下:根据有关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继承人应当在其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义务。若全部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继承人在用遗产偿还后,无义务代替剩余债务。当然,法律也允许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债务。债务人死亡后,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向其配偶主张。 2、如果有担保人的,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债务。 3、如果债务人有遗产的,应当由其继承人在所继承的财产范围内偿还借款人生前未偿还的债务。
债权人不起诉的,债务人不能行使诉讼时效权。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前提是债权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为法院所接受。债权人不起诉,债务人不提供诉讼时效抗辩条件的,债权人不得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抗辩是指被告提供证据证明债务超过诉讼时效,
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 如果死亡的债务人有继承人并且继承人继承了其财产的,应当对债务人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
抵押权人不是债务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权人为抵押权人。
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配偶,但不能起诉债务人的其他家人。如果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债务人不能起诉债务人的任何家人,除非其家人担任了担保人。但是如果债务人死亡的,其家人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的,则此时债权人可以起
当破产程序启动后,破产管理人何时开始存在呢即关系到其选任的时间。因破产程序立法例的不同,决定了不同的选任时间。目前世界各国关于破产程序开始的规定,大体分为两种情况: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实行破产程序宣告开始主义,法院宣告破产前,
债权人一般不可以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该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则可以提前履行,如果是债务人要提前履行债务,只要没有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即可。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增加给债权人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履行合同是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相应地,任何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 因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是法律赋予其的一项权利,债权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处分自己的权利。
债权人可以向已经成为妻子的债务人主张债权,如果是在婚前债务人所负的个人债务,则应当由其个人财产进行偿还,但是如果该债务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债权人不可以自行处置债务人财产。债权人私自拿走债务人物品侵犯了债务人的财产权,属于违法行为。这是两码事,不能以欠债不还为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本质上是违法的。但是债权人可以通过强制执行公证,诉讼等方式追回自己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