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离婚协议中将财产分给子女有效。如果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的真实含义,并且符合规定,那么离婚协议所涉及的财产处理内容是有效的。离婚协议是一项兼具人身性和财产性的协议。因离婚协议内容引起的纠纷,应当首先考虑适用有关规定。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条款或
离婚协议中,共同约定把财产留给子女是有效的。这属于父母双方对孩子的赠与,约定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
离婚协议中将财产处分给子女,如果财产是夫妻共同所有的,必须是双方协议一致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给子女,协议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才有效;或者是一方将个人拥有的财产赠与给孩子。
离婚协议中将财产处分给子女一般是有效的。但必须满足法定条件。即如果财产是夫妻共同所有的,必须是双方协议一致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给子女,协议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才有效;或者是一方将个人拥有的财产,可以自行依法赠与给孩子。
满足如下条件的财产分割规定在协议离婚中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1、双方已经依法登记结婚;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公序良俗; 4、双方均领取离婚证; 5、其他条件。
离婚协议中处理了家庭共有财产一般是有效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协议书中约定处理的家庭共有财产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对方对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表示认同并在协议书上签了字,双方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书开始生效。
离婚协议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
夫妻自愿签署的离婚协议,在夫妻办理完成离婚登记后生效,双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处分财产。 夫妻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协议成立,成立并不代表离婚协议生效。 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没有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夫妻自愿签署的离婚协议,在夫妻办理完成离婚登记后生效,双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处分财产。 夫妻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协议成立,成立并不代表离婚协议生效。 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没有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有效。但是前提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并且在该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中不存在法定的协议无效的事由,即该协议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是损害他人权益的情形。
离婚协议中夫妻约定将房屋赠与给子女的行为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是将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赠与给儿女,或者是赠与的共有财产,另一方追认、同意赠与的,协议中约定赠与给子女有效。
离婚协议财产归子女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能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就认定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自行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
离婚协议财产归子女一般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自行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