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支付期限的处理方式是,协议补充优先;不能协议补充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和支付期限,当事人可签订补充协议对借款合同的利息和支付期限等内容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不能达成的还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进行确定。
借款合同中本应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
可以。判断逾期付款的标准是逾期付款金额达到总金额五分之一或者经催告后在合理时间内仍然未付款,卖方可以解除分期付款合同,并向买方主张违约责任。
关于违约金的约定金额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低于造成的损失,也不能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并且当事人也未协议补充将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的,违约金不该付。但是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补充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或者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交易习惯等因素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可以视情况请求违约方承担修理、重作
无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借款合同,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诉讼时效从债权人催告后、必要的债务履行准备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但自债的关系成立时起超过20年,不予保护。因此,对于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诉讼时效
票据的付款期限与提示付款期限不同。票据的付款期限是指票据上规定的付款期限。而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是指持票人向银行出示票据,并提示银行进行付款的期限。我国《票据法》规定,我国的票据分为汇票、本票、支票。不同类型的票据,其对应的付款期限和提示付款
支付价款是买受人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但买受人仅仅支付了价款不足以表明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买受人必须在适当的时间履行付款义务,才构成付款义务的适当履行。所以买卖合同付款期限的确定是买受人履行付款义务的实质性内容之一。买卖标的物与价金之交付
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返还,但仍需给予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返还贷款。贷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
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贷款人可以敦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具体: 1、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贷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
受遗赠人一般是会通过明确表示的方式接受遗赠的。根据相关规定,受遗赠人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如果在此期限内,受遗赠人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