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涉嫌逃避缴税的情形有: 1、纳税人欺骗、隐瞒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的手段,逃避纳税,金额在5万元以上,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10%以上; 2、纳税人5年内因逃税受到刑事处罚或者税务机关2次以上行政处罚,逃税额在5万元以上,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
逃避追缴欠税罪的主体范围,是法律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该罪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逃避缴纳应缴纳款而非法获利的目的;客观方面则是实施了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存在重婚情形的; 2、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即男方未满二十二周岁的,女方未满二十周岁的。
1、利用公司分立方式逃债。 2、利用承包、租赁和转让方式逃债。 3、利用对外投资方式逃债。 4、利用低价出卖资产的方式逃债。 5、通过不规范兼并、联合、合资逃债。 6、利用不规范的股份制改造逃债。 7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
1、必须有欠税的事实。欠税事实是该罪赖以成立的前提要件,如果行为人不欠税,就谈不上追缴,无追缴也就谈不上逃避追缴 2、行为人必须有实际的逃避行为。 3、致使税务单位无法追缴,这是行为人的犯罪目的,也是
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本罪在
抽逃出资的情形包括:1、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
妨害公务罪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计生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盐业管理职务的; 3、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矿山安全生产
转换型抢劫罪的情形具体如下: 1、携带凶器抢夺的情形。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2、事后抢劫的情形。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